深入贯彻讲话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及郑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和郑州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实施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支点,紧紧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聚焦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聚焦企业关切问题,狠抓落实。 我们将紧密对照国家和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内容,对标国内、国际一流水平,积极探索国家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营商环境建设思路,充分发挥郑州改革创新优势,着力打造“六个最优”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转变优化政府职能,破除创新发展障碍,优化要素资源配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信息化水平,为建立安全稳定、统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捷快捷、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郑州经验”。
我们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工程,坚持以对标“世行标准”“用户体验”“法治城市”“数字政府”为重点,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高水平推进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整改联动机制。经过三年努力,各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省一流水平,大部分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实现“营商环境全国最好”目标。在政务服务、开办企业、招投标、政府采购、办理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跨境贸易等环节,加强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措施,打造郑州速度、郑州品牌、郑州质量,形成了法治有序、便民便企、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全面建成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这将为“当好国家队、郑州登高峰”的发展定位奠定坚实基础,助力郑州加快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改革
1.加强简政放权改革。主动接受省政府下达的授权,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专项受理实施工作方案,实行清单管理,及时补充、调整、完善。加强上联下放和部门协同,确保一件件受理无遗漏、落实到位、落到实处。推进区县市简政放权改革,按照“能放多少就放多少”的原则,推动下放更多市级行政审批权,进一步扩大区县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自主权。
2.持续推进“一站式”政务服务改革。按照“一份申请材料、一次受理、分类审批、统一送达”模式,加快推进民生关切、涉企服务、人才服务、创业创新等重点领域高频事项“一站式”一体化集成打包服务。跟踪研判已推出的“一站式”服务运行情况,完善线下专项功能,结合政策变化不断调整事项、精简环节、优化流程,提高“一站式”服务的精准性和适用性。 持续优化升级“政号办”APP,打造便捷高效、安全稳定的城市综合服务移动平台,持续推进“一站式服务”工作,以“政惠企”“万人帮万企”为重点,聚焦“一老一小一幼”,开发推出更多惠企惠民服务和“三跨界”民生热点服务,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继续推进商事登记(注销)制度改革。推动商事登记线上线下专区建设,实现商事登记一站式办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新设立企业实行免费印章刻制服务,推动企业零成本开办。实行涉商事项“证照分离”全覆盖。全面推行商事登记一站式办结。2022年底前,各开发区、区、县(市)使用商事登记一站式办理系统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探索商事注销一站式办理系统,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实行“来得及就办”服务,多部门分类办理、同步办理、一次办结。
4.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网上审批,推动立项审批管理系统与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提高并行处理率。进一步推进区域评定、多规合一、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做法。加强评定结果应用,加快将区域评定结果数据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行区域评定结果与工程建设项目坐标对应,结果可分析。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备案,在现场验收环节采取“两部门以上联合开展验收工作、分批进行现场检查”的方式,提高联合验收率。
2. 加强政府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5.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统一,推动全市同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运行和服务供给标准化。
6.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继续优化升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支撑政务数据汇集共享应用。继续建设电子证件数据库,拓展电子证件应用场景。继续建设以“社保卡”为基础的市民卡服务体系。继续优化升级“政号办”APP和政务服务网络,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继续规范开发上线、运行维护、案件受理、案件审批、案件督导、系统升级等工作。
7.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市县政府部门对口帮扶机制,指导相关区县(市)部门尽快落实上级惠企惠民政策措施。加强区县(市)政务服务大厅监管,提升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服务保障水平。常态化推进政企沟通,重点推进“万人帮万企”活动,创新企业“一对多”“多对多”帮扶机制。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县级职能部门定期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细致服务、高效服务水平。
8.推动高标准高质量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运行的意见(方案)》,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运行的指导。探索基于数字监管的政务监管模式建设与应用。加强政务服务电子监管覆盖面,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业务体系和电子监管应用,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与电子监管无缝衔接、业务办理全过程动态监管。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推动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推动政务服务关口前移、服务下沉、事项分散、多点办理,切实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便民水平。
(三)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
9.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改进完善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功能,简化办理流程,重点推动政府采购系统与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体系深度融合,形成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等财政业务全方位信息共享和应用。完善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政号办”等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重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信息公开、远程异地评标、网上开标评标、网上合同签订、网上开具发票以及征信记录、社保信息、基金支付等网上查询等功能,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10.继续提升纳税服务能力。整合自助缴税、网上缴税优势,试点5G智慧办税服务厅。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完善网络服务,缩短服务流程,提高公积金缴纳便捷度。推动纳税系统优化,自动审核企业是否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自动计算减免税额,自动生成部分申报表,减轻企业计算填报负担。推进退税全程电子化,有效缩短退税办理时间,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快捷享受。不断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实现“就近”“可视化”纳税。
11.推进水电气热接入便利化改革。解决多次申请、多次奔波、重复开挖等问题,设立水电气热接入申请综合受理窗口,实现水电气热联动申请新模式。对于涉及水电气热接入外线工程的规划、占路、破路、绿化等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再造优化流程,缩短行政审批办理时间,实现网上并行审批,审批结果自动反馈水电气热、通信等部门。
12.提升水电气供热服务获取体验。推动完善郑州智慧水务、智慧燃气平台建设,提升整体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水平。在实现水费、气费线上线下缴费等多种便捷缴费方式基础上,升级智能燃气表。提高接水速度,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加强市政管网漏损管控。
(四)推动惠企政策全面落实
13.整理编制企业优惠政策清单。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科学编制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时限、申报材料、负责部门、咨询方式等要素。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对新增、取消或调整的企业优惠政策进行实时更新,确保企业优惠政策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协同性。
14.进一步推行企业“免申即享”政策。完善“免申即享”工作流程,明确“免申即享”事项适用情形、履行条件和审核程序,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实现“企业先报备、政府复审”的主动服务模式。规范“免申即享”操作流程,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自动比对核实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信息,实现事项结构化、流程标准化、审核要素指数化,实现“免申即享”。建立“免申即享”监管机制,将守信激励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延伸至“免申即享”,实现信用与政策“免申即享”无缝衔接。
15.提高惠企政策透明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号办”、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惠企政策;惠企政策落实全过程要可追溯;惠企政策落实结果要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透明、经办透明、结果透明,惠企政策落实全过程透明。
(五)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16.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和支持不同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规范治理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正当行为。
17.提高招投标透明度。完善招投标监督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监管电子化,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所有投标人获得公平公正的投标。
18.全面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加快建立与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严禁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全面清理妨碍政府采购领域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破除隐形门槛和壁垒。建设政府采购诚信体系,促进政府采购主体诚信履约和公平竞争。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优化投诉案件受理流程,提高投诉案件处理水平。
(六)进一步优化外贸创新发展环境
19.落实通关便利化政策措施。优化货物查验方式和转关货物管理,支持海关在机场口岸、铁路口岸实施“7×24”小时通关服务。推行口岸无纸化作业,进一步压缩报关前、报关单准备等海关检验检疫时间;叠加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汇总申报”等通关改革措施。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通关收费,对郑州航空口岸、铁路口岸等数十项作业收费项目及作业时限实行网上公开。
20.深化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扩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强化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政府服务功能,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统一办理,确保主要业务应用率达100%。推动“单一窗口”业务协同、流程优化,实现机场、航空货运等信息平台业务协同。推动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智能终端系统上线运行,将人工申报审核转为信息预警监管,减少人工申报环节,节省海关审核工作量,进一步简化铁路口岸中心站海关监管区域、陆港多式联运监管区域申报流程,推动创新通关模式。
(七)优化常态化涉企服务
21.推行“一证通办”。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共享,采集或核实企业基本信息,探索实施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业务,无需提交其他材料的政策。
22.进一步扩大电子证书、电子印章应用范围。推动网上身份认证、电子证书、电子签名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互通互认,满足企业和个人网上办理业务对身份认证、电子证书、电子签名文书等业务需求。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名。
全面改善营商环境
(八)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23.允许对食品自动化生产售卖设备等新型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在保证食品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后,对自动化生产售卖设备、无人售货店等新型自动化、无人化业态的经营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或食品经营登记。
2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使用试点。在取得相关资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限定道路上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使用试点,允许在限定道路上采集和使用不涉及国家安全的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数据,同步完善细化、完备的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25.合作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支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挂牌、交易撮合、资产评估等服务,帮助科技企业快速质押融资。
26.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完善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探索担保机构通过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拍卖等方式快速处置质物,确保金融机构质权实现。
(九)不断提升关键要素供应保障能力
27.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数据确权交易,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推动交通、医疗、养老、物流等重点领域数据增值应用。
28.有序开放公共管理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和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月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实现数据共享。
29.持续提升国际化人才服务水平。探索建立适应企业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国际化人才服务体系,加大国际化人才服务力度,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流程,开辟外国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来郑工作绿色通道,实行无条件受理。完善国际化人才集聚培育机制,支持中青年人才国际化培训、外国专家工作室、外国高端专家技术合作、外国高层次人才短期交流访问、外国人才智力成果引进示范推广基地等项目发展,加大外国人才引进力度。
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30.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退市制度。建立市场准入效率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破除各种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
31.探索建立部分领域综合监管机制。理顺预付消费、成品油、农产品等领域监管机制,明确责任部门,统一行业监管标准。
32.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制度。在食品、药品、疫苗、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依法制定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制度的具体办法。
33.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在市场主体办理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以及接受日常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及时全面记录市场主体行为和信用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分级分类“信用+智能”监管,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34.在一些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探索制定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提高监管效能。
11.提高执法司法质量和效率
35.优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依法审查等制度。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税收等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优化市场监管、税收营商环境。
36.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工作协调机制,由有关法院定期向政务诚信主管部门推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政务诚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单位落实人民法院判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安全须知
1.完善工作机制
市级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要履行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统筹协调、督促评估职责;市级牵头部门要积极作为,认真研究各项工作郑州网站推广,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相关协作单位要积极参与、高效协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县市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理念,市县同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改善。
2.严格落实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配套措施,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政务环境创新示范城市建设;发挥主体作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紧密结合实际,抓住示范城市建设机遇,对标国内外最高、最好、最优标准,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早出成效、多积累经验。
3.注重宣传推广
及时总结并宣传业务环境建设的工作结果,大力宣传改革和创新的先进模型,企业家精神,并鼓励大多数干部从良好的例子中学习,并努力努力促进图像的努力,提高商业环境的声誉和影响力,以建立高端的经济环境,以建立一个强大的社会和整个氛围。
(iv)加强监督和检查
优化检查机制郑州网站推广,整合检查力,跟进并检查工作实施的进展并为监督任务,增加对无所作为的问责制,任意行动,缓慢的行动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并加强积极的激励措施和负面暴露。